[ 索引号 ] | 11500229MB1898449Y/2023-00011 | [ 发文字号 ] | 城住建发〔2022〕136号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 城口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 ||
[ 成文日期 ] | 2022-12-09 | [ 发布日期 ] | 2022-12-09 |
城口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切实做好农村闲置房和生产性用房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
城口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关于切实做好农村闲置房和生产性用房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
城住建发〔2022〕136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近日,我委在农村闲置房和生产性用房保障督导检查中发现,仍存在部分农户居住在闲置房和生产性用房中的情况。
为进一步消除农村房屋安全隐患落实“人不住危房,危房不住人”的安全管理要求,请各乡镇(街道)加强对农村闲置房和生产性用房的监管,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农村闲置房和生产性用房,责令产权人及时通知户主或管理单位,并督促产权人或使用人整改,确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特此通知。
城口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2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