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229660853981Q/2024-00015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商贸、海关、旅游 | [ 体裁分类 ] | 行政执法 |
[ 发布机构 ] | 城口县商务委员会 | ||
[ 成文日期 ] | 2024-12-04 | [ 发布日期 ] | 2024-12-04 |
城口县商务委员会2024年行政处罚决定情况
城口县商务委员会2024年行政处罚决定情况
序号 |
行政处罚 决定书文号 |
案件 名称 |
违法企业名称 |
主要违法事实 |
作出行政处罚的法律依据 |
行政处罚的内容 |
2 |
城商务特管执罚字〔2024〕2号 |
城口县聚信佳旅游开发有限公司龙田加油站涉嫌危险物品未设置警示标识 |
城口县聚信佳旅游开发有限公司龙田加油站 |
2024年6月6日,县商务委执法人员到你站进行端午节前安全检查,发现以下安全问题:配电箱未进行标识,消防沙不符合要求,且没尽快进行落实整改。 |
城口县聚信佳旅游开发有限公司龙田加油站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第九十九条第一款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之规定予以处罚。 |
罚款5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