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口县生态环境局关于城口县高燕镇河岸村5组苍子坪至旗杆山农村公路路网改善工程环评信息的公示表
城口县生态环境局拟审批以下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现公告有关环评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2025年9月17日—2025年9月23日。环评文件查询方式 http://www.nonews.com.cn/bm/sthjj/gggs/
反馈意见受理方式为电子邮箱:ckxhbjxzspk@163.com传真:59223216。
通讯地址:城口县复兴街道茅坪社区行政综合楼B栋801,邮编:405900。
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可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势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 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相关部门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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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口县高燕镇河岸村5组苍子坪至旗杆山农村公路路网改善工程 |
重庆市城口县高燕镇河岸村 |
重庆德与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本项目区位于重庆市城口县高燕镇河岸村,线路起点(K0+000)位于高燕镇苍子坪(经度108°38'23.23",纬度31°52'26.78"),终点位于高燕镇旗杆山(经度75°00'46.77",纬度39°44'57.69")。项目路线起点位于高燕镇苍子坪,起点桩号K0+000,顺接现有乡村公路(河岸村至苍子坪道路,无等级),终点桩号K12+362。项目公路为农村公路,按照四级Ⅱ类等级建设,路线全长12.362km,路基宽度5.5m,单车道,为泥结碎石路面,设计时速采用15km/h。项目道路总占地面积约16.7767公顷,穿越生态保护红线约8.77公里,其中占用生态保护红线面积12.3478公顷,属于生物多样性维护功能区。项目总投资2646.6621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5万元,占总投资的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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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废气 施工期:施工场地采取洒水抑尘措施;采用密闭车辆运输弃土弃渣或散装物料;弃土弃渣、剥离表土等临时堆场以及建筑材料等堆场采取覆盖措施防止产生扬尘。 运营期:控制行车速度、洒水降尘等方式可有效控制扬尘起尘量,本项目道路限速15km/h,可大大减少路面积尘量,减少道路扬尘对环境空气影响。 (二)废水 施工期:施工场地进出口设置临时沉砂隔油池一座,容积约5m3,对施工废水统一收集处理后循环使用或用于场地洒水降尘,生活污水依托周边现有污水收集处理设施,项目施工过程无污废水排放。 运营期:拟建项目不设服务区、管理用房和加油站,运营期不产生废污水。道路路面降雨期间将产生一定量路面雨水径流。项目建成后大气降雨形成的地面径流会携带少量的石油类、SS等,通过公路边沟收集处理后再排放。 (三)噪声 施工期: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和施工设备布置,选用高效低噪声先进设备,定期对机械设备进行维护和保养,加强与沿线居民的沟通和联系。 运营期:营运期近期、中期、远期公路沿线敏感点昼间和夜间均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 1类标准要求 (四)固废 施工期:施工现场设置垃圾桶,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弃土、弃渣运至弃土场处理,建筑废料及时外运至合法建筑弃料资源化利用场处置。 运营期:拟建项目全线不设置服务区、管理用房等,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过路行人和车辆丢弃的少量果皮纸屑等生活垃圾,以及枯枝落叶等,均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
项目已在城口县发展改革委备案,取得备案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