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口县发展和改革委关于县政协十届一次会议第3.27号提案的复函
冉希委员:
您提出《关于加快我县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建设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县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刻领会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紧紧围绕“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定位,将绿色低碳理念贯穿交通基础设施规划、建设、运营和维护全过程,积极推动公共充电设施建设。目前,我县城区和重要景区已建成投运交流充电桩14个,安装地址分别为崇扬大酒店、国网城口供电分公司生产综合楼(沱溪河)、县委大院、县政府宾馆、5个供电营业所和亢谷景区;安装直流充电桩9个,分别位于城口客运站、东大街停车场。
根据2022年充电桩设施布局规划和建设进度安排,2022年底县域范围内将新建并投入运行充电桩113个,其中120(双枪)直流快充站3个(共24枪),交流充电桩89个。并计划在“十四五”期间,每年新安装充电桩100个。
此复函已经夏贵金主任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回执卡,并寄给县政协提案委、县政府办公室和我单位,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联 系 人:黎鑫
联系电话:17782380166
邮政编码:405900
城口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