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229762655919B/2025-00064 | [ 发文字号 ] | 〔2025〕——51 |
[ 主题分类 ] | 教育 | [ 体裁分类 ] | 公文 |
[ 发布机构 ] | 城口县教育委员会 | ||
[ 成文日期 ] | 2025-03-24 | [ 发布日期 ] | 2025-03-24 |
城口县教育委员会关于同意庙坝镇喜洋洋幼儿园停办的批复
〔2025〕——51
城口县教育委员会
关于同意庙坝镇喜洋洋幼儿园停办的
批 复
庙坝镇喜洋洋幼儿园:
你园报来《城口县庙坝镇喜洋洋幼儿园关于幼儿园停办的申请》(城喜园〔2025〕1号)文件,经研究决定,同意你园在2025年秋季停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相关要求,请你园在2025年秋季停办前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做好幼儿家长的解释工作,妥善安置在园幼儿。二是自行依法进行财务清算,清算后向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财务清算包括:幼儿应退的学费、杂费和其他费用;教职工应发的工资及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偿还其他债务。三是主动与当地党委政府汇报。四是向社会发布拟停办公告。
城口县教育委员会
2025年3月24日
(此件主动公开)